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146人)
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4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7: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社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特面向社会招考14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46人,详见《荔湾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3月31日前(含当天)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出生);
(五)懂电脑基本操作;
(六)身体健康;
(七)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优秀退役军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网站:全国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考时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7: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4月15日17:00前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4月17日9:00起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
7.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0日(星期六)(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荔湾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公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并请考生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在复审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布。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荔湾区关于调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方案》(荔民〔2014〕21号)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377307)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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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