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公告(50人)
2019年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至 3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河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50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专业设置主要参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需求类别和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至 3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登录网址(http://203.171.237.232:8007)进行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签订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件。上传个人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初审:2019年3月18日9:00— 3月21日18:00。资格初审人员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9年3月22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两科共60元(报考人员可根据报名方式选择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结合专业岗位需求确定最低比例。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用虚假手段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通知等,或因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考试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考试时间各为10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
4.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专业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专业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专业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鹤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公司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鹤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92-3221285。
附件: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