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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汾侯马市领导组教师招聘40名公告

2018-11-08 20:12:21教师0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侯马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详见《侯马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招聘办法和程序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4.具体年龄、学历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5.应聘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www.houma.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www.houma.gov.cn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侯马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100元。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⑥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⑦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侯马市教科局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侯马市教科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在侯马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侯马市教科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准考证同底照片6张(照片袋处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招聘岗位)。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提供乡镇党委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侯马市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侯马市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通过侯马市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公布面试方案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命题由侯马市教科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说课和答辩(说课占70%,答辩占30%),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按专业拟分成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专家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侯马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所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聘用(除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外),三年内不得提取本人档案或调离、辞退本岗位,否则将按照违约处理,按有关规定(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个人档案内增加诚信记录等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216506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侯马市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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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侯马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侯马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8年11年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