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郴州市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193名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 2018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小学教师153名,初中教师40名,共19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办法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岗位设置在高中的教师不列入今年城区教师的选聘范围)。
1.小学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实施“乡村教师关怀工程”,在县承启红军学校小学部单列1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选聘计划(当这两个岗位无人录聘时,将调剂到县承启红军学校小学部相应学科选调岗位),专门用于在农村小学任教15年以上(2003年9月1日以前至今),48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近五年来(2013年1月1日至今)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乡村教师、最美年轻教师、最美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
2.初中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二)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学历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必须是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此专业岗位上教学;
(四)资历条件。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截止2018年8月31日,服务时间满5年(含)以上。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五)其它要求
1.参加教师选聘对象需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所任教年级、科目,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不能报考。
3.岗位聘用情况。录聘后按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宜章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咨询电话:0735-3758349。
3.岗位填报:报考人员只能从选聘计划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办好湘一宜章学校的座谈会纪要》(宜府阅〔2016〕48号)精神,考取湘一宜章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服务期三年,期满后可留任,也可以流动到县城区其它公办学校任教,不需再参加进城考试。在湘一宜章学校任教期间的公办教师,其工资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
4.相关材料:报名时交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报考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于2018年8月16日下午4:00—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教师选聘只进行笔试。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要求。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宜章县承启红军学校。
4.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三)录聘
按照各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相应学校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录聘对象。分数相同,教龄长的优先,分数、教龄都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预录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录聘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提出在城区其他学校间交流的申请。
五、选聘纪律
1.参加选聘的教师要依据本方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应聘教师报考申请书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并给予校长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参加本次城区教师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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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郴州市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岗位及人数 |
宜章县教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