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金溪县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82名进城任教
2018年抚州市金溪县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82名进城任教
为了解决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缺额问题,特别是城区初中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拔36名小学教师和46名中学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使选拔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学科及名额(82 名)
中学(46名):语文10名,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1名,综合学科(政治、历史、地理)12名,生物2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3名,体育1名。
小学(36名):语文15名,数学17名,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
三、选拔对象、条件及要求
此次选拔对象为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现任教师。
(一)选拔对象学历及任教年限的要求。
1、选拔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需在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村小经历需2年,其经历需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其它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的需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村小经历需2年,其经历需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2、选拔中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只需专科学历)和获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的英语专科学历的现任农村中小学教师。借用在县城中学任教的教师,提高学历应在专科以上。
(二)教师资格证要求
1、选拔小学教师需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选拔中学教师需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条件和要求
1、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连续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2、县城小学借用的农村小学教师可以报考,但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如借用期间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1年为在农村任教2年经历计算,支教2年为在农村任教4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县城中学借用的农村教师不受限制。
3、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4、分别报考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的统一定为一个大学科即综合学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拔资格:根据金办发[2007]32号文,自2002年9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违规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文件、会议、《中国金溪网》和《金溪文道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8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选拔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选拔,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书面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选拨小学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小学对应学科教学案例分析。2、报考选拨中学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中学对应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及专业类(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不考专业题目)题目。3、报考选拔中学综合科(政治、历史、地理)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和政治、历史、地理综合专业类知识合卷题。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选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选拔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录取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以教学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如教学案例分析成绩又并列,以最后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最后学历层次又并列,以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同为师范类专业,以教龄长者优先;如再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选拔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2选拔考试录取(音乐、信息技术按1:1.5),否则取消计划数。中学综合科(政治、历史、地理),不分学科录取,而是在综合科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选拔计划数比例录取。
2、被选拔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分配计划数到校,录取教师按成绩高分到低分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岗位设置情况公开选择学校(如分数相同,则按“以教学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如教学案例分析成绩又并列,以最后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最后学历层次又并列,以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同为师范类专业,以教龄长者优先;如再出现并列,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拔学科和岗位安排如下:
金溪二中(1名):音乐1名。
实验中学(23名):语文9名,数学6名,历史3名,地理2名,生物1名,信息技术2名。
锦绣中学(22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6名,物理1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1名,音乐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实验小学(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仰山学校(6名):语文2名,数学4名。
锦绣小学(6名):语文3名,数学3名。
心湖谭兆小学(20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
3、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则三年内不得报考和评先评优,放弃后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4、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降为初级,原职称聘任为高级的(小学特高、中学高级)降为中级。今后,在岗位细分等级聘任时,已降为初级的直接聘为初级最高等次,降为中级的直接聘任为中级最高等次。
5、被选拔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教师资格证。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18年公开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局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