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南康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选调131名农村学校教师公告
2018年赣州市南康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选调131名农村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康教字〔2017〕100号)文件精神,为补充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区幼儿园师资,经研究,决定选调部分农村在编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指标
共计131个,其中初中56个,小学62个,第二幼儿园13个。具体选调指标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15年9月至今在南康区农村学校、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在编教师(含2018年转编的特岗教师,下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师德良好,敬业爱岗,近3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当年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居本校(中学以校,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下同)中上水平(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评方案实施考核)。
2.岗位条件
(1)城区初中教师岗位
①初中在编教师。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的须专业对口;报考其它学科岗位的须专业对口或2015年9月至今所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
(2)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①小学在编教师。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的教师须专业对口;报考其它学科岗位专业不限。
(3)第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或农村小学在编教师。
三、选调方式
(一)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激励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根据笔试、考核、激励加分三项得分总和,按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选调人选。
(二)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选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5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等综合考评为中上水平以上的证明材料(附件2)。
3.报名申请表(附件3)。
4.准考证及存根(附件4)。
(四)几点说明
1.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如考生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则取消选调资格。
2.2018年被第二中学、唐江中学、第四中学选调的教师不得报考。
(五)准考证发放
1.时间:8月8日。
2.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注意事项: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事项
(一)时间:2018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二)地点:南康区第六中学。
(三)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等。
(四)总分
1.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第二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笔试总分60分。
2.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总分100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各类电脑或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六、考核与激励加分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考核与激励加分以2018年7月23日在“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示无疑义的分数为准。
七、选调办法
1.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考核+激励加分”得分之和),按选调学校分学科根据选调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者,职称高者优先,如职称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则考核分高者优先,如考核分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根据选调指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如参加工作时间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第二幼儿园苏步东街本部体育教师岗位若出现空岗,则指标调剂到该园本部幼儿教师岗位。
2.在同一所农村初中(第十中学初中部农村编制教师除外)报考城区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在拟选调名单中超过2人,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前2名。在同一所农村公办幼儿园的教师,报考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在拟选调名单中超过2人,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前2名。
3.如某学科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学科选调指标数,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选调。
4.公示。按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期3天。
5.公示无疑义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的教师凭区教育局开具的《教师工作调动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则3学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考试。
6.本次选调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经任教学校考核为不合格的,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有关事项
1.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校长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7-6646561(教育局人事科),举报邮箱:nksjyr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2)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97-664656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城区初中、小学、第二幼儿园选调教师计划表
2.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等考核证明(样稿)
3.报名申请表
4.准考证及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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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