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庐江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6名)
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7年4月5日讯: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庐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名额
共36名(详细岗位参见附件《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县现在编在聘教师(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0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4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4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4日至5月5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二科:
(1)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周六)
上午:8:00 —— 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 ——12:00 《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庐江县文昌路66号305室,电话:8731201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下同)。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1)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7月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申请教师资格证且已认定通过正在公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教师资格证书层次、学科以及“认定通过,公示期为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上述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上课前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下同)。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自主择校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自主择校。
入围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自主择校而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校。
(七)聘用
1、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与镇中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3、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5、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2563536(县教育局)
(三)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四)网站查询:
招聘公告及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其他相关事项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www.lj.gov.cn)
七、工作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