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招聘教师:遵义市新蒲新区招聘教师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13日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和各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名充实到教师队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0人,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新蒲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及以前的应、往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各师范院校2015年及以前的应、往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拟定于2015年3月11日-13日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设点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西南大学报名。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6点以前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善并发送至513028704@qq.com邮箱报名(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984958998)。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新蒲新区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须张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1份。
《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考生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上课、说课、教学探讨、沟通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统一于2015年3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在西南大学进行,请已经报名的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984958998)。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后,按不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复查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招聘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新蒲新区门户网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后再报批)。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7708129(人事部门)
0851—23246823(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纪检监察部门)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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