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20145年招聘2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5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公告
根据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15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25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含2014年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对口,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必须到场并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文惠路18号)。
2、注意事项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如实填写,贴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2)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4)承诺书(见附件3,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5)报考岗位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4、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补报名地点仍设在原报名地点。放弃补报名资格的考生,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
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核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跟进)。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笔试30%,面试70%)折算后相加组成,满分为100分。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末位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按时毕业和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前,对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行考察,并公示考察结果。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另行择业。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www.hsjy.net
无锡市惠山区人社局:www.hsrcw.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仅在惠山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