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第二批招聘3名专业教师公告
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校园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北靠广州城市新中轴线起点广州火车东站,南朝天河体育中心,环境优雅。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各类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1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体育学科是广东省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学科,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5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成为广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和体育专业硕士招生权,并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现有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共设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体育艺术系、休闲体育与管理系、运动与健康系、体育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部、继续教育部、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部等11个教学系部。
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中国第一个打破游泳世界纪录者戚烈云、中国第一个跳水世界冠军陈肖霞以及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付海峰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均为我校校友,我校教师王巍堡的武术“二指禅”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学校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中国体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硕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4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证;学历鉴证证明;
(4)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5)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7)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8)在高等院校工作满5年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
以上材料扫描并打包发到邮箱:gzt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注:最高学历)”的格式。(注:发邮件后收到我院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以上提交资料在正式考试前须到广州体育学院人事处进行验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或广州体育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所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的材料,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