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定雄县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年河北保定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80人公告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雄县教育局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中小学教师80人。
(六)聘用单位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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