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招聘8名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4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求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9月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4日17:00至9月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空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请于9月15日—9月17日18:00前持《报名表》到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党校1号楼1206房间)缴纳考试费。考试收费根据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参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9月20日起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所报岗位凡是规定工作经历的,均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并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2014年9月2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报考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五、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有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