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盟阿荣旗小学2014年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面向阿荣旗生源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在规定时限内到阿荣旗教育局报到且存放了人事档案的,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以及阿荣旗生源的1999年入学的在规定时限内到阿荣旗教育局报到且存放了人事档案,目前尚未就业的呼盟初中师资班定向生等两类人员定向招聘10名。
2、面向阿荣旗生源的1997年以前(含1997年)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在派遣期内按时到阿荣旗人才流动中心报到且存放了人事档案的,目前尚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除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任务毕业生定向招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适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4年8月2日起在阿荣政务网、阿荣旗教育网、阿荣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14年8月8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地点在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2014年阿荣旗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缴费标准: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需提供低保人员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信访局指派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报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19日,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由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以初中语文、数学课程为主。
2、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并设60分的及格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根据考生笔试加权后的成绩和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该岗位面试的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并列者,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阿荣政务网、人社局予以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如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采取分科试讲,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即考生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从数学、语文、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七个学科中自行选择申报一个学科进行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如进入实际试讲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的,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或者达到当天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试讲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如达不到此要求,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试讲采取按学科抽签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的方式进行。
(七)总成绩的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阿荣政务网、人社局予以公布。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在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参加试讲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自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