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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莫旗面2014年招聘15名中学教师

2014-08-06 16:05:29教师58 收藏
为促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

(五)录用和体检

1、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数量,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如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考试形式为笔试的,需加试(笔试)后确定人选。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优先录用。最低分数线为45分。

2、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才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旗监察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4625619,举报电话:0470-46261830470-4625601

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莫旗新闻网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