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丰县2014年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丰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全县公办学校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过用工合同(协议)的,由本人在录用前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凡在此期间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录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确定录取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聘用后三年内不予办理县内调动,五年内不予办理县外调动。
名特优教师安排在县城区学校,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者根据教师资格和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三星级及以上高中。
聘用人员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待遇,纳入编制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公布、拟录聘人员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和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xze.cn)发布。
本公告由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丰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516-89220657
咨询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 0516-80396925
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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