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枣强县2014年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县教体局网站及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或分配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且在农村学校服务6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前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否则按就业协议书规定支付违约金。
(八)岗前培训。
拟聘教师岗前培训由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另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以及枣强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六、监督措施
1、招录教师的全过程要确保指标公开、学科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名单张榜公布,监场及评委人员临时选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参考人员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或武警担任考点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