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14年定点招聘1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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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愿意长期为我区教育事业效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五)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
报名地点:湛江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111多功能室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获奖及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相片2张,填写阳江市江城区2014年外出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湛江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111多功能室
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1、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2、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和区教育局大厅公示7天。
3、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江市江城区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
五、组织领导
现场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协助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