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东江高级中学2014年招聘63名高中教师公告
(2)英语等级证书。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报考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并有一年以上的与招聘学科教师岗位相同的普通高中高三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4)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4. 报考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4)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5.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2)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公告。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其中:体育学科不考“笔试”而考“专业技能测试”,以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教辅人员不考“试教”,只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12个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参照高考形式进行。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3)教辅人员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道德素养、历史常识、语文知识、教育心理学常识、中小学教育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2.“试教”
(1)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实验员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实验操作技能。
3.“综合能力测试”
(1)教师、实验员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班主任、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2)教辅人员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管理及应变能力、文秘、办公系统电脑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七、成绩的计算方式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
1.语文、数学和英语等3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90分(满分为150分)。
2.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和教辅人员等11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二)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划定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三)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
1.语文、数学和英语等3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折算成百分制)、“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10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3.教辅人员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八、成绩公布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说明
1.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当天晚上分别于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张贴。应聘者如果无法上网查询,可到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查看。
2.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我校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二)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