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永泰县招聘4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4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福州市公务员局核准,2014年度我县决定招聘新任教师49名,其中招聘中小幼教师45名。
一、 招聘计划
类 别
合计
特教
幼儿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心理
生物
进修校
1
1
高中
3
1
1
1
小学
17
5
7
2
3
特教
3
3
幼儿园
25
25
合计
49
3
25
5
7
3
3
2
1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及笔试、面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
1.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4年3月17日-23日在网上报名并缴交报名费80元。
2.笔试:
(1)笔试时间: 4月13日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
(2)笔试地点:福州(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将在4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社会公布。笔试综合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视考试情况确定,低于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