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罗源县2014年招聘8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随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2014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之前从罗源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lyjyw.gov.cn,下同)下载并预先填写完整;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的“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
(二)招聘资格复核和面试:
1.招聘资格复核与面试人选确定: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聘用时除应达到聘用合格成绩外,面试成绩应达百分制7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招聘资格复核(即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报名及招聘资格初审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办法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详见本公告“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之“(一)报名、招聘资格初审和笔试”的“2、”相关内容。其中报考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本《公告》“二、招聘对象与条件”之“2.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中第“(3)”类应聘人员,按毕业时学校提供的材料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拟进入面试人选未通过招聘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通过招聘资格审核的,全部确定为参加现场考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新任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
职中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将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及时上网查阅)。
(三)考核、体检和确定被招聘人员:
1.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审查拟聘用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如有违纪违法不符合《教师法》及《福建省教师道德规范》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体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资格。出现自行放弃招聘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其报考的同一学科岗位从达到聘用合格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4. 拟聘用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2014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被招聘人员。
(四)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五)聘用和定岗:
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件规定,办理招聘审批和入编手续。由罗源县教育局(或所属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不同招聘岗位,先从第一轮被招聘人员后到补充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被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签约或择校定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本年度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或补充招聘。)
四、其他事项与要求
1.公开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2014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及相关程序和要求,适时通知、公告或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其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本公告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与联系电话:0591-26837730。
附件:
1. 2014年罗源县公开招聘普通中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表一至表四).doc
2.2014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