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市2014年招聘430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进行。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的方法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主要对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说、弹、唱、跳、绘画等方面专业技能。
四、加分办法
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五、确定综合成绩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面试(各占50%)成绩之和确定综合成绩。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六、考核与体检
1、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2、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均列入考核与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体检只能复检一次。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特别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考核或体检不符合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应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福清教育局信息网(网址:www.fqedu.gov.cn)公告栏内公示三天。
七、公示及择校
拟聘人选从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福清教育信息网、福清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拟聘人员公开自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择校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和合同登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五)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前,市教育局将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并在相关网站发布。
(六)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所有岗位。
(七)毕业生报考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参加本学科招考。小学数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治、历史、地理、法学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2014年3月17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若限在福州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榕委组综[2006]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以及招考工作中有关的回避工作。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十一、具体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二、本方案由市公务员局与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福清市公务员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相关资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