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招聘640名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应届毕业生无档案寄存证明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它岗位还需提供的证书或证明等详见本公告附表有关岗位要求。
3、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均不面向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招考,也不面向罗源县、闽清县、连江县、永泰县公办单位在编人员招考。
4、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技能证书。直接进行网络报名岗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须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于报名时间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特殊急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经报有关部门核准后可作适当放宽。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免笔试岗位采用面试考核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名教师应聘采取免试办法,由用人单位考核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或区公务员局(人事局)登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