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招聘69名小学教师启事
第二轮考核结束后,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三个工作日内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1.如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3月28日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和考生身份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2.本次考试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3.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6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监察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 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七、本简章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宁区监察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