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教师招聘公告(44人)
为了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经北林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个岗位,44人,其中:西长发镇农业技术高级中学校5人,城内所属中学3人,城内所属小学35人,教育科研所1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5、报考西长发镇农业技术高级中学校农学专任、建筑专任、养殖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应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西长发镇农业技术高级中学校农学专任、建筑专任、养殖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含西长发镇农业技术高级中学校初中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岗位)和报考教育科研所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和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必须一致。
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招聘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招聘,如被录取可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西长发镇农业技术高级中学校农学专任、建筑专任、养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无论是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均可报考,录用人员未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
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人员。
四、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地市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 “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北林区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
(二) 报 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月30日,上午8:30-下午17:00分(中午不休息)。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6张到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组报名。填写《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小学专任教师、小学音乐专任教师、小学英语专任教师、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只需填报招聘岗位,不需填报招聘学校,被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乃至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4、报名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宾馆后三楼039室(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组)
5、咨询电话:0455--291977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区人社局干部组。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报考农学专任、建筑专任、养殖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测试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准进入面试。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公示: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绥化市北林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基本素质测试5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0分。教师基本素质测试通过考生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专业基础知识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注意事项。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北林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递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绥化市北林区政府网站和北林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九、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北林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核定教师事业编制,纳入区财政开支,试用期间计算工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
1、《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
2、《绥化市北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