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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安徽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教师招聘公告(21人)

2020-09-17 19:37:38教师88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44名,管理岗位17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9月16日起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nan.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pta.com/)同步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8个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考核合格,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20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 2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方式。

招聘管理岗位和一般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工作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8日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9月2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9日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销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经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到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5日9:00后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11月中下旬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阅卷分数处理采用计算机自动合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成后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于10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南路21号金海大厦809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七、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缺额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其中,2020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3.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1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计划在2020年12月开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上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者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疫情期间招聘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成立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淮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17。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nan.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0554-6664251,网上技术服务、考务0554-6652405。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淮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