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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武隆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60人)

2020-07-23 23:05:00教师86 收藏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隆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30周岁以下指在1989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凡通过单位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09:00— 7月31日24:00期间,登陆以下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照片等电子材料(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8月1日24: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20年8月2日24: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20年8月6日9:00起至8月8日9:00前登录以下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期间及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考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8日9:00时,笔试时间90分钟。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查询。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展面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公布的时间地点,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通知的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经复审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2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区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予以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英语等级、普通话等级、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用,考生须自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往届毕业生)。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八、报到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的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查询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若本次招聘在开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等重点环节工作时新冠疫情尚未解除,则考生须自觉按市区卫健部门的要求落实个人相关防护措施,并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的注意事项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825998、023—7722036

区教委:023-77720032、023-77720080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778259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2020武隆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表fl.xlsx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武隆区教育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复审表.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