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怀化辰溪县公开教师招聘公告(100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学校
辰溪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9人)、辰溪县第二中学(高中教师8人)、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3人)、辰溪县芙蓉学校(小学教师50人)、辰溪县乡镇公办幼儿园(30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中职教师和小学教师中的30名限招2018年、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学科、计划、专业等要求详见《2020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学历、资格要求:
①报考幼儿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师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②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③报考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④报考中职学校教师要求: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应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且审验合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待招录上岗后,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8.不得报考的条件:
①辰溪县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人员;
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在怀化人事考试网、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12日(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截止到7月12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辰溪县教育局;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填写好《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现场分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6.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学科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7.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7月23 - 24日(上班时间)到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纪委负责指导监督。
1.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占2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中职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综合医学)。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报考同一学科出现面试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辰溪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①笔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②笔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需提供个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后于上午7:30开始入场)
2.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幼师五项基本技能选两项),面试所需器材、物品均由考生自备。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需提供个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后于上午7:30开始入场)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每个学科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录取)。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超过1次。体检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辰溪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辰禁毒委发〔2019〕5号)要求,将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纳入本次招聘考察政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依法对呈阳性的被检测人员予以处理,考察结果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考察工作(含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
毛发毒品检测时间:体检完成后的第二天;
毛发毒品检测地点:辰溪县公安局。
(五)公示、聘用和管理
1.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辰溪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与管理
①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②管理: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辰溪县教育系统。
3.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招聘人员相关待遇
按在职在编教师的待遇执行。
三、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面的其它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5225436
附件:
1.2020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 |
2.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