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嘉兴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教师招聘公告(44人)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0学年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职业类学校基础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或嘉兴市户籍(以2020年4月24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第一批录取(一本生源)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且大学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5)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大学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两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可以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2.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或户籍,第一批录取(一本生源)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5)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曾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平湖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
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 4 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邮箱:phedu@vip.163.com
3.提交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表需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扫描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扫描件;
(3)师范类毕业生须出具学校的师范类证明(因故暂时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签署个人承诺)(样本详见附件3)电子扫描件;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电子扫描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扫描件;
(6)第一批次录取(一本生源)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录取入学批次证明电子扫描件(因故暂时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签署个人承诺)(样本详见附件4);
(7)技能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8)奖学金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9)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电子扫描件。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扫描件请根据提交材料的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并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资料: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委托他人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复审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
资格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经资格审核后,对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6倍的岗位(除面向平湖小学统配语文1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向平湖小学统配语文1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2倍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1.应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幼儿园学前教育以及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面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应聘其他岗位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网、平湖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0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以及师范类毕业生2020年8月份到教育局报到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6.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9.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73-85236887、85236899、8523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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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年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简章相关附件 |
平湖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