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黄冈英山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35人)
2019黄冈英山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5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当前我县教师紧缺状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关于启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考专任教师和财会人员的批复》(英机编〔2019〕30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岗位征集情况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岗位征集和各单位空编情况,最终确定19个岗位,计划招聘35人。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英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英山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及电子照片。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605室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请“三项目”人员报名时除提交以上报名资料外,同时提交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英山县教育系统2019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的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在报名过程中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才能进入考试程序。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应细致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信息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在《英山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并签字盖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26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包含35周岁,即为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英山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均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已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易混淆的专业,采取备注代码的形式予以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1、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7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05室。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自动弃权。
2、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考试科目,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用5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本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形式和内容。
公办幼儿园教师: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卫生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综合知识部分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各级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
中小学教师: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等,综合知识部分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各级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综合知识部分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各级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
财务工作人员: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内容主要包括财会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会计基础等内容。
3、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具体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时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和英山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ysxedu.gov.cn/)上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并公告。
七、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三项目”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体检、考察
依招聘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和英山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ysxedu.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发布公告。
2019年英山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英山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19年英山县教育系统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 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xls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