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固原市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3人)
2019年固原市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63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委、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固党发〔2019〕12号)“建立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教师服务岗位制度”精神,切实办好2019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的教育惠民实事,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固政办函〔2019〕35号)的通知精神,为充实彭阳县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力量,根据彭阳县2019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和彭阳县教育体育局采购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数63名。
三、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提供幼儿教师服务岗位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幼儿教师属于我公司派遣制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幼儿教师由我公司以派遣形式安排至用工单位,按照我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有关约定和用工单位与幼儿教师签订的《用工管理协议》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幼儿教师工作。
四、工作岗位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所属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人员按村级幼儿园岗位需求由我公司分派。
五、工作职责
根据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能和幼儿教师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幼儿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义务,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地点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所属村级(各乡镇及村组)公办幼儿园。
七、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自觉维护教师队伍及幼儿教师形象;
4、充分了解村级公办幼儿园职能和幼儿教师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幼儿教师所具备的爱心、热心、耐心,以及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教师职业和幼儿教师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彭阳县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2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4、学历: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资格: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
7、嗅觉正常;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历年已招聘的县聘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2、本人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记录超过3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或直系亲属涉恶涉黑违法犯罪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因违法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劝退及解聘的人员;
7、在各类人事考试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8、现役军人和聘用期未满的消防救援人员;
9、报名时已在用人单位(我公司)或用工单位(彭阳县教育体育局)辞职的人员;
10、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和用工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当地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2、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开通报名咨询电话,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者提供完善规范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聘用。
3、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二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日期及时间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3:1(达不到比例,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适当降低)立即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题类型分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六类;出题范围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要求等内容,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及复习。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技能测试两种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模
拟教学分值占65%、技能测试分值占35%,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每名应试者应试时间10分钟(其中模拟教学时间6分钟、技能测试时间4分钟);模拟教学内容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所有内容,技能测试内容为弹琴、唱歌、简笔画及舞蹈(均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曲目和内容),其中弹琴为必测内容,其它三项由面试考官或应试人员任选一项测试。
4、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照比例核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体检费用依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综合要求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按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考察事项及被考察人员信息严格保密,确保考察成绩公平公正,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察主要采取对被考察人的户籍所在居委会及社区、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家访等方式,重点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态度、道德素质、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学习表现、专业素养、受表彰奖励情况、失信惩戒等方面开展考察,确定考察成绩;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幼儿教师;考察时间及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6、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幼儿教师的人员,由我公司通过公众微信号和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幼儿教师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对拟聘用幼儿教师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7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8、聘用上岗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聘用幼儿教师,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办理入职手续,派遣分派上岗。不遵守分派规则或不服从分派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招聘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人员不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 劳动保障
1、幼儿教师《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幼儿教师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由用工单位退回我公司予以解聘。
3、我公司依法为幼儿教师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本次招聘幼儿教师第一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200元,第二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500元,第三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800元,之后续聘的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逐步提高。
十、日常管理
幼儿教师由我公司(派遣单位)和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用工单位)双重管理。在派遣服务期内严格考核,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和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幼儿教师全程淘汰。派遣服务期内可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求进行岗位及职责调整。
十一、应聘须知
1、应聘者必须遵守本次招聘规则和相关要求,如不遵守或不服从招聘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提供相关证明、不遵守招聘规则、不接受安检、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程序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3、应聘者聘用后一个月内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5、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应聘者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或提交任何资料均不再受理。
8、应聘者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并实名加入“彭阳幼儿教师招聘”微信群,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应聘者不关注或及时获知群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应聘或拟聘用资格,列入应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得报名。
10、应聘者因违反应聘须知内容被终止应聘资格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在应聘过程中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或网络信息,串联集会或上访,无理取闹影响招聘秩序等行为均被列入应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不得报名。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19年9月22日(星期天)至9月24日(星期二),共3天。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彭阳县南环路栖枫小区29号楼5号营业房)。
5、咨询(检举)电话:0954—2645110 受理人:程主管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3)毕业证复印件(横向复印在A4纸上)和“学信网”下载打印(A4版面)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横向复印在A4纸上)1份;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6)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件(书)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8时整;
8、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
9、特别提醒: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正确理解其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招聘。
十三、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