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屯昌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3人)
2019年海南屯昌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33名公告
为扩大我县公办乡镇幼儿园招生规模,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2019年屯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3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在编在岗人员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8月22日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8月22日至9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即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2152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
(1)《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报考人员需下载附件2.《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片;考生需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各类资料的图片限jpg格式200kb以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登记表”窗格;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证件照”窗格;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窗格;学历证书(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图片上传至“在编人员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窗格;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上传至“学信网证书”窗格。
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5日12:00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9月5日16:00准时关闭,2019年9月5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重新提交审查,报名失败。
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功。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供《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政审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个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自主选择学校岗位。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六、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情况说明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八、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67819116,监督电话:67815124。
附件:
1.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doc |
2.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docx |
屯昌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