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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354人)

2019-06-25 20:23:44教师23 收藏
根据微山县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微山县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17号)精神,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19年7月5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微山县户籍〈生源〉或在微山县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微山县户籍(生源)、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9年7月5日前核发)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在微山县接收安置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微山县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县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规定:“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将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需要在报名时间内(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提交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的推荐函,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相关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应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于 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相关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应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于 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综合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卫生类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教育类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8)应聘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线。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综合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卫生类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教育类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考生笔试类别(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其中卫生类分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5年的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7-8222226(综合、卫生类)

0537-8220710(教育类)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37-8222600

技术咨询电话:0537-2967983

招聘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微山县委组织部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