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年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科员4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包含聘任制公务员和试用期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有从事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公开选调入职后需在南海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楼人事科305室,联系电话:0757-81210302、86331542,传真:0757-86220528,邮政编码:528200。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资料”)快递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详细的工作经历材料;
(4)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独立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人员资料,结合岗位需求,甄选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计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南海区委办(区府办)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