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市长寿区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实施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遴选名额共8名。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上半年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7.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机关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时至18日24:00。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7年上半年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将填写完整的《报名推荐表》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完成报名申请。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指定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资格)文件、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遴选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推荐表》1份(需粘贴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未在网上报名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也可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报名。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从事机关管理工作应具备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十八大及当前国际国内时事政治等。
4.笔试开考比例为 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5.笔试加分: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4-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对近三年(即2014-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面试候考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2.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4.面试比例为 1: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结合遴选名额,按1:2比例差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参照《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人选按1:2比例差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机关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三)递补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公务员,是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 40661621(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遴选条件咨询:遴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 40469077、40892765(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