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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赤壁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告

2017-03-09 13:26:43公务员439 收藏
  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和《咸宁

  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和《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咸组通〔2013〕70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一开展2017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5家市直单位共遴选13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垂直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乡镇(办)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6、已进行或符合公务员(参公)登记条件;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计算至2017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推荐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3月7日—15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前到各遴选单位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提交的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定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附电子版)、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出现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不平衡,未达到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3:1比例规定的,市委组织部经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对报名人员所报岗位进行合理调剂。经调剂后,仍有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可核减该岗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被取消遴选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另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岗位面试对象。市委组织部在赤壁网、赤壁组工网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岗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市委组织部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各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的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遴选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赤壁网、赤壁组工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


(六)试用与录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各乡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支持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公开遴选。


附件:1.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