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是龙马潭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是龙马潭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公开选调区委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从事街镇基层党建工作。
一、人选资格条件
1.泸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10月24日)。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26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龙马潭区委组织部528办公室,联系人:李芷苜,联系电话:2517962、18008207747。
3.报名须提供材料:(1)《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档1份和电子文档;(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证明相关能力特长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着重考核应试人员的党务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提出拟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的重要参考。
(五)体检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前被考察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调动依据,不能出具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报考者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同意调动依据出现缺额,由区委组织部研究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并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真实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拟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三、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考调解释权归属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附件: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