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开展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人,详细职位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及县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2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 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6年9月30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2013年12月3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