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来宾市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选调公务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正科级机构。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
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正科级机构。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现因工作需要,经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同意,我队决定从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2名,充实我队干部队伍。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数和选调范围
(一)选调职数:从事统计调查工作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人员,科员及以下职级。选调后实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三)适宜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二)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人民法院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 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11月30日18: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以扫描影印件形式发送到gtxzdcd@126.com邮箱,并及时在工作日电话确认。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于工作日到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办公室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见附件);②学历证书、身份证;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选调程序: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领导班子通过与报名者谈话、与报名者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根据工作需要、职位匹配性要求和个人特长,讨论确定被考核人选,由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对确定的被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进行体检。通过体检、考核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号象州县人民政府四楼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2327;
电子邮箱:gtxzdcd@126.com;
五、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doc
国家统计局象州调查队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