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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省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6-08-31 10:41:02公务员227 收藏
  2016年山西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完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畅通公务员交流转任渠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山西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完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畅通公务员交流转任渠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9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单位遴选和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者可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三晋红e网(www.sxdygbjy.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7: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点击“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生成的《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咨询。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用人单位在收到报考者上传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后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9月5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和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遴选和选调计划数,使之达到3:1。如果遴选和选调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00至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9月7日18:00前查询。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9月22日至2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只进行公共科目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


  2、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单科满分为100分。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设置情况详见《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50%。


  3、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10月底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和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报考者可于2016年11月上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和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或选调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岗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序。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和选调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三晋红e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报考者必须做到诚信报考,慎重对待,严格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在各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一


  附件2: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二


  附件3: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


  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