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江门市民政局遴选基层公务员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现决定在全市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到市民政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现决定在全市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到市民政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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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现决定在全市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到市民政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公务员共3名。遴选对象为在我市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试用期)。中央和省设在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9月1日。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经验;
3.男性,年龄35周岁或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5.符合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遴选机关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现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计划遴选科员3个(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9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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