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选拔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公告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选拔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具有广州市户籍,63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男女不限。
2、热爱党务工作,有独立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懂粤语、普通话。
4、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社区工作经历、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即止。
2、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党员组织关系在我街的不需提交);退休证明。
3、报名地点、方式:报名者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港街道党工委办公室(江怡路225号三楼党工委办公室)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20-34296599
4、资格审查
街道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面试。
(二)面试
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以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所需社区专职副书记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近期大医院体检结果的,可带上)。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选拔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经考察,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将不予选拔。
三、用工形式和待遇
经组织考察合格者予以选拔使用,街道将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待遇:岗位补贴1500元/月。
四、本选拔公告解释权在街道党工委。
新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