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4名公务员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 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4名,具体条件见附件2。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日报、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公告时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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