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潭市水务局电力排灌站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水务局电力排灌站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解决电力排灌站文秘、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
为进一步加强市水务局电力排灌站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解决电力排灌站文秘、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文秘及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2名,其中:水利专业技术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选调岗位主要从事野外水利工作,适合男性。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水利专业技术和文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水利专业技术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 3年以上水利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 8月31 日。
文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 8月31日。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专业技术岗位需水利及相关专业毕业)。
(五)身体健康。
(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及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和文秘人员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