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选调公告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湖南省军区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管理、专门从事培训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以及国防动员干部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湖南省军区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管理、专门从事培训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以及国防动员干部、大学生军训骨干等人才的学校。学校成立于1993年,为地方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省军区教导大队合署办公,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紧邻汽车东站、长沙高铁南站和黄花国际机场,交通便利。
为进一步充实学校工作力量,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科,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选调工作事宜。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额事业编制或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
4.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已满原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
5.报考人员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下(或担任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职务层级以下人员;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选调职位、计划与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选调方案经审定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参加选调人员可通过该网站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 4月21日至4月3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省人民武装学校(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提供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省人民武装学校组织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校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并将《准考证》发放其个人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的人事劳资岗位人员和财务岗位人员不参加试讲。
笔试、面试和试讲地点均设在省人民武装学校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教学岗位人员总分数=笔试分数25%+试讲分数50%+面试分数25%。
人事劳资岗位人员、财务岗位人员总分数=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比例,达不到5:1开考比例,报请人社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将适当调减选调计划或延期报名。
笔试内容:?应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国防和军队建设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名次超过1:3,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前三名出现空缺达不到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就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由省军区与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4.试讲: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理论课试教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提供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共同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
六、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学校报省人社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单位短期提供集体宿舍。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731-84900017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0731-84900013
湖南省军区纪检处 0731-84571216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纪检监察室 0731-84570687
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组织人事科:0731-84670237联系人:张老师 ;0731-84670234 联系人:王老师
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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