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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5-11-30 14:46:00公务员145 收藏
  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力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力推动示范小城镇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黔党发〔2014〕1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68号)等规定,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决定: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职数
  
  安顺市平坝区示范小城镇副镇长3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拔范围
  
  安顺市属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公开选拔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工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2月6日);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须为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详情参照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事业单位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规定的调任条件;
  
  9、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差额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www.pingba.gov.cn)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公开选拔工作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报名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委组织部二楼公开选拔办公室
  
  地  址:安顺市平坝区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电话:0851-34862166
  
  2、考生须认真阅读《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公开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公告》中所规定的公开选拔对象、条件,以及职位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公开选拔对象范围并符合公开选拔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时考生须到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下载《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公开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区外考生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此外报名还须提供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区外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本人人事档案出具的出生年月、是否干部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入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公开选拔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区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结合个人的能力特点和专长,提出拟任职人选的建议,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七)公示、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拟任职人选为事业身份人员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公开选拔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12380-3(安顺市平坝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851-34864498(安顺市平坝区纪委)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它程序及安排详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咨询电话:0851-34862166。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安顺市平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顺市平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安顺市平坝区2015年公开选拔示范小城镇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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