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启事
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启事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综合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执法中队科员及办事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级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拟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鉴于一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夜勤值班工作(适合男性);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城管执法工作经历或具有法律专业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8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下载《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填写后带齐报名材料直接到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公务员股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参加选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办公大楼409室),联系电话:0754-88360671。
五、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六、拟选调对象初步人选确定
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如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员少于或等于10名,将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如报名参选人数多于10名时,由领导小组综合研究后,按1:1.5比例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在资格审查或拟选调对象初步人选确定后一周内进行,由办公室提前2天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组织考察
由龙湖区委区政府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
九、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龙湖区委区政府根据已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转任时职务安排为科员或办事员,如选调对象在原单位担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保留原有职级,但不安排现职。对有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调的或自愿放弃的人员,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360671
附件:《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