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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16 22:24:45公务员201 收藏
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云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1;

  2.云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数据统计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2;

  3.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财政运行分析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3;

  4.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基础信息动态管理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4;

  5.云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项目评审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5;

  6.云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管理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6;

  7.云南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票据管理职位公开遴选1名,职位代码07;

  8.云南省财政厅票据监管中心综合管理职位公开遴选2名,职位代码08。

  二、遴选范围

  全省州市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财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2份;

  2.信息采集表2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

  6.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70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请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2.资格审查。

  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www.ynf.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财政厅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四)遴选期间,请考生自觉关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以及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派驻云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71—63627505、63641549(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63645099(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派驻云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

  1.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4.云南省财政厅厅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