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地区:广东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http://www.szbaepb.gov.cn/)。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现任职务为科员或执法员;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可登录以下网站(http://www.szbaepb.gov.cn/)或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3月24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602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27754936。
(二)面试
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选调职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我局招考的公务员属综合管理类及行政执法类,跨职类参加选调、若符合条件且最终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公务员,办理调入手续后职务将确定为科员或七级执法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
(二)现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需受现职类服务最低年限的限制,请考生自行把握资格条件。
有关规定请考生参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0〕1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0〕15号)等。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