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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章

2014-02-19 08:34:31公务员1372 收藏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 公务员招考 > 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招录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下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25日9:00-16:00。

  5、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4年3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确认的网站(扬州市: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18日-22日。

  (四)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机关要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机关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时间及安排

  时间:2014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审查问题”等相关规定进行。

  各审核机关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六、面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英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主要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此外,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口语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其中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