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选调生考试公告(500人)
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1年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生各一半。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0年11月9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党团组织)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公告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2020年11月9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9日16∶00;缴费确认截止时间:11月12日16∶00。
5.参加笔试。笔试与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面试人数与选调数量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可按实际人数面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在报名网站进行。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与选调数量之比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男女生选调计划同步调减)。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30日